组建初创公司要注意什么
企业法律顾问
创建公司时,公司的创始人必须确定谁拥有公司。通常,创始人也会成为企业的第一股东。创建公司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是确定谁拥有股份以及每个人拥有多少股份。这通常表现为股份总数的百分比,而这个百分比对每个创始人来说都非常重要。
随着时间的推移,公司的所有权将随着新的参与者(例如经理或投资者)的参与而发生变化。要弄清楚应该如何获得所有权份额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它通常归结为有关各方之间的谈判问题。
当创始人就所有权百分比(即已发行普通股的百分比)达成一致后,他们就可以确定总共要发行多少股。这个数字通常在开始时保持较小,例如
100 或 1000。这个数字可以根据需要“拆分”(乘以 2、10
或其他)。如果公司计划最终成为上市公司,则股票数量和为这些股票支付的价格变得更加重要,并且建议从一开始就进行适当的结构规划(与咨询专业公司法律顾问)。
创始人要做些什么?
让每个股东实际购买并支付所收购的股份是一个非常好的决策。当公司成立时,它们没有直接的实际价值。股票可以一分钱发行(同样,如果计划很快上市,这应该在专家的帮助下仔细研究商议)。建议使用“订阅协议”。这是一份简单的文件(即使是一页的备忘录也足够了),它清楚地表明以特定价格购买了一定数量的股票。实际向公司开出这笔金额的支票作为记录是一个好主意。它可能有助于在有争议的情况下证明所有权,并为未来的税收计算目的确定分摊成本。重要的是不要为所提供的时间或服务发行股票。
附加条件是什么?
就公司创始人而言,股票以名义价格发行,因为创始人将他们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贡献给公司。但是,如果创始人获得公司 10%
的股份,然后退出或被踢出局怎么办?幸存者最终获得的股份是为了换取尚未实现的东西,这公平吗?出于这个原因,归属时间表可能很有用,即股份在若干年内完全“归属”。如果持有人离开公司,这些股份的部分或全部(规则由创始人决定)要么被取消,要么被其他股东或公司本身回购权利。这些方面应该在“股东协议”中约定。
已发行与授权的普通股
公司最常见的所有权形式是“普通”股份。可以为公司定义许多类型和类别的股份,每种股份在安全、投票权、参与利润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的权利。随着公司的发展,可能有正当理由创建新的股份类别,例如创建“优先”股以吸引投资者或区分“有投票权”和“无投票权”股。这可能会变得相当复杂,并且需要专家顾问。然而,在一开始,通常定义了一类股份,即基本普通股,允许其持有人根据该股东持有的普通股百分比参与公司的所有权和决策。
常见的错误
创始人犯的最大和最常见的错误之一是缺乏对早期决策所产生的未来税收后果的关注。他们经常持有的态度是:“当我赚了几百万后,有税收问题也将非常好处理”。有许多基本规则可以遵循以避免将来出现问题,这些都是合法且直接的应对方式。激进的财务顾问可能会建议采用异国情调的安排,例如离岸控股或信托,作为避免未来税收的方式选择。一些这样的建议可能非常准确和可靠,但也有些企业则冒着成为逃税计划而受到严厉处罚的风险。
股票与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是一种让员工和经理作为潜在所有者参与公司的常用方式。期权赋予其持有人在特定时间段内以特定价格购买或收购公司股份的权利。它们被上市公司广泛使用。就私人控股公司而言,期权可能不如某种形式的直接所有权有用,尤其是考虑到税收因素时。另一种选择可能是简单地给予(或购买)带有某些附加条件的股票,例如随着时间的推移归属,如果员工离开公司,以便于可以重新购买或取消股票。这可能与期权具有相同的效果,但从税收和心理的角度来看可能是不可取的。
建议
一定要寻求领域专家的建议,聘请企业法律顾问是明智之举。但在这样做之前,创始人应该知道你和你的股东的目标是什么,以及你对公司的愿景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