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英国信托的相关法律问题
涉外律师
英国信托法最初源于公平,即基于规则的法律体系能够在个别情况下实现公平的手段。基于信任,制定了信托法,以确保个人的信任及其代表他人拥有财产的行为受到监管。
从那时起,信托法在普通法和成文法中都得到了发展,反映了信托的商业吸引力和对此类信托所需确定性的要求。
如果要在一个人的一生中建立信托并立即生效,那么它通常由信托契约证明,通常被称为和解。信托的持续时间完全由委托人自行决定,但是,信托期限必须在信托文件中规定。
可能只是几年,可能是在一个人的守寡期间,或者直到一个孩子达到一定年龄,或者结婚。
谁是信托的当事人? <涉外律师>
委托人
最初拥有合法所有权和实益所有权的人将财产(无论是股份、土地、金钱或有形财产,如贵重珠宝)转让给受托人,以代表受益人持有,无论是否有关于如何保留财产的具体说明安全或处理它,以及在受益人对财产拥有完全合法所有权之前必须发生的事情。
受托人
信托的事务可能包括投资资产、确保信托财产得到保存并为受益人生产、对信托财产交易进行会计核算并向受益人报告、处理信托的税收要求和其他职责。受托人也可能有权决定受益人何时以及是否应该为他们的利益接收信托资产,涉及哪些资产以及他们应该接收多少。
一个人不仅限于英国公民——外国人、亲属或公司(信托公司)都可能是受托人。一个信托可能有多个受托人。但信托不会仅仅因为缺少受托人而失败。受托人通常在信托文件中指定,但法院也可以任命、更换或罢免受托人。
受益人
根据信托条款,受益人将从信托财产中获得收入,或者他们将获得财产本身。委托人在创建信托时具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但受法律规定的一些限制。
不同类型的信托? <涉外律师>
信托有四种主要类型:明示的、结果的、建设性的和默示的。
快递信托
明示信托是委托人有意创建的。这将涉及具体确定的财产、明确确定的受益人和委托人规定的条款。在信托生效之前,法定所有权也必须适当地转让给受托人——这种转让的方式和形式取决于相关财产的类型。
产生的信托
在不建议赠送礼物的情况下,如果有人为财产的购买价格做出贡献,也可能会产生产生的信托,其中产生的信托将按出资规模的比例隐含。
建设性信托
如果被告人的行为不合情理并因此收受或保留财产,即自该行为实施之日起,该人意识到存在错误或不诚实行为,则被告人即被视为构成性信托。被视为以信托方式持有财产,这会导致合法所有人在财产中享有衡平法上的利益。建设性信托也可能出现在家庭住宅的背景下。
隐含信托
隐含信托如今已不太常见,但源于委托人通过他们希望建立信托的行为、语言或关系推断出的意图,即使他们没有明确说明。
为什么要解散信托? <涉外律师>
通常,信托必须在归属日期正式清盘和解散。信托必须在到达归属日期时解散。但是,可能有其他情况需要在信托到达归属日期之前解散。下面给出几个原因:
·不再需要信托的地方(例如,夫妻之间建立了家庭信托,后来他们分居了);
·实现信托的目的和目的(例如,设立信托是为了经营企业,后来企业本身被出售);
·运营和维护信托的成本太高(例如,根据您的个人情况,使用信托的财务和税收利益有限,运营和维护信托的成本太高);
·法院命令解散信托的情况(例如,如果裁定该信托是虚假信托)。
如何解除信托?
如果认为解散信托是合适的,有四种选择可以解散信托。这些将在下面讨论:
整个信托财产的分配
解散信托的最简单方法是设定归属日期。归属日期是信托的正式结束日期。此外,它还说明了契约终止的细节。这将涉及受托人将资产分配给受益人。采用这种方式解散信托时,受托人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骤:
1.确定如何处理每个资产。例如,资产可以转让给受益人或出售,利润分配给受益人。
2.解除契约的所有责任。
3.准备信托账户。此外,他们必须确保账户得到独立验证。
当天,受托人必须根据契约将所有财产正式指定给受益人。受托人应记录分配和契约的解散。
委托人或受托人撤销
信托契约中可能有一项规定,允许受托人或委托人撤销契约。但是,如果契约中没有此类规定,则信托契约将具有约束力。此外,要撤销契约,契约的规定应指定解散所需的确切步骤,因为它需要文书工作和准备工作。此外,受益人必须有权访问正式记录。
受益人同意
符合特定标准的受益人可以同意提前终止信托并获得其持有的财产的合法所有权。法院采取的做法是,受益人的权利大于委托人的意图。
标准是:
对信托资产拥有绝对权利的人也拥有指导受托人如何处理该资产的专有权。例如,如果有五个受益人,所有五个受益人一起将被视为绝对有权获得信托财产。
·同意是所有受益人相互一致的,并且所有受益人均为 18 岁以上具有法律行为能力(sui juris)的成年人,因此这不包括尚未超过
18 岁、没有法律行为能力或尚不存在的人。
满足上述三个条件,信托受益人可以向受托人收回财产,终止信托。
法庭命令
法院也有权下令解散信托;这样的过程涉及法律程序。
这就是我们关于如何解除英国信托的介绍的总结。有任何问题或意见欢迎随时联系韩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