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工作职能和受理范围如何
撤销复议申请的对象是是否符合法定撤销复议请求和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作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属于根据《复议办法》规定撤销行政复议申请的情况,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得将其用作撤销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因为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本身没有合法性
韩飞律师本科毕业于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毕业于上海大学,法律硕士。专业领域为:证券发行、股权设计、投资并购、公司法、知识产权、涉外民商事争议解决、日本业务、企业风险合规管理,从业多年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熟练使用英语和日语作为工作语种,主导参与多个涉外法律服务项目,目前担任多家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查看详情涉外交易文件起草、审查;投资目的地国法律环境调查;涉外投资争议(包括设立企业);为政府部门的审批、备案、登记程序提供咨询;全程协助商业谈判,就专项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就目的地国法律提供专项培训;境外收购、上市(直接上市与借壳上市);境外投资项目尽职调----查看详情
起草、审核、修改和翻译国际贸易相关合同和协议等书面文件;对贸易伙伴进行商业调查,包括合作主体资格,合同主体变更信息,合同主体风险信息,合同主体商业运作相关信息等;贸易合作过程中,对重大交易设计安排、主营业务合同监督执行、商业谈判专案处理;代理因产品质----查看详情
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保护, 商标、专利、著作权、版权及各类许可与转让专案处理,信息网络、域名、电子商务:为包括接入安排、许可、外包、电子商务、广告、物流及知识产权在内的各种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并分析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行业演进及政府监管的变化所带来的法律影----查看详情
为公司依法开展的经营或者其他商业行为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口头或者书面咨询意见,包括国际国内相关法律、政策等,为公司起草、审查、修改合同等法律文件及规章制度(中文、英文及日文),受公司委托发送律师函,定期对公司管理层、业务人员提供实务层面的法律讲座----查看详情
精通中文、英文、日语、韩语等多国语言,了解国际法律,拥有丰富的国际经验;善于企业风险管理
秉持“事前防范大于事后补救”的原则,规避客户商业风险;担任多家国内外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与各行业专家长期合作,国内外代理的案件类型丰富;覆盖领域范围广
第一时间响应客户需求,线上线下全程跟踪;确保每个案件的服务品质
撤销复议申请的对象是是否符合法定撤销复议请求和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作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属于根据《复议办法》规定撤销行政复议申请的情况,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得将其用作撤销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因为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本身没有合法性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授权他人使用注册商标。许可用户应当监督许可用户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正式会员必须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注册商标解除后,该商标权人不能再授权他人使用
在上述国家,只有出国的人不能出国。如果有关国家根据驻外大使馆领事馆、外交部、港口、澳大利亚、台湾人员、驻外大使馆、外交部和其他党政机关的相关证明,仍需按照上述规定办理,要进一步确定标签在所在国家以外的国家/地区是否有“标签”,必须反方向提供带有
被告的居住地是指被告的居住地,通常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根据《民诉法》规定,合同纠纷应根据“买卖不腰”原则确定管辖法院,但由于性质不同,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不同,应根据案件性质分别决定由哪个法院管辖,即原告对被告的原则。也就是说,如果被告的居住地不在合同履行地,则由被告的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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